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建新、牟坪、双河、双鱼村和牟坪镇庆南、绥庆、民新、庆丰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已由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以宜国土资函[2011]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翠屏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翠屏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市整招核[2012]03号、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编号为HG20120224002)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建新、牟坪、双河、双鱼村和牟坪镇庆南、绥庆、民新、庆丰村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规模:翠屏区牟坪镇建新、牟坪、双河、双鱼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1185.8亩;翠屏区牟坪镇庆南、绥庆、民新、庆丰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13339.2亩;
2.3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翠屏区牟坪镇建新、牟坪、双河、双鱼村;翠屏区牟坪镇庆南、绥庆、民新、庆丰村;
2.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建新、牟坪、双河、双鱼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为: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庆南、绥庆、民新、庆丰村土地整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至今)已完成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不少于2个,每个业绩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且至少有一个为四川省内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5月15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上北街5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翠屏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南岸戎州路西段1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2330073
传真:0831-23301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路323号铸信境界5栋1单元23层2302、2303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28-86983086
传真:028-86983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