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温岭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设立工业企业亩均投资奖,对亩均投资高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促进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该市明确,凡2010年1月1日后通过招拍挂取得10亩以上工业用地,或者用地不到10亩但总投资1200万元(不含地价)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上述项目如期竣工经验收合格且三年内投产的,亩均投资达到160万元(不含地价)及以上的,给予每亩6万元的奖励;亩均投资达到120万元(不含地价)及以上的,给予每亩4万元的奖励。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改造优化低效工业用地和落后产能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该市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同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该市还规定,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三层以上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生产性厂房第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城建配套费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