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孤寡老人离世后,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怎么办,回归村集体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单一的,如果农村老人去世后,那么他的承包地和村里的山头,就应该理所应当的过继给子女,这种土地过继和债务过继是差不多的,如果没有子女或者老婆,是可以在租期内过继给亲戚或者或合伙人的,如果以上都没有,那么只能将土地和山头归还村集体,让村集体重新分配。 【土地误区】 很多农民有这么一种误解,就认为自己分配的土地就是属于个人所有,其实不然,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只有耕种的权利,没有私自售卖的权利,这是很多人都有的一个误区,但是只要生产模式一直不变,农民就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村的孤寡老人去世,那么涉及的不仅仅是土地和山头这么简单,涉及的还有宅基地的归属问题,现在的农村宅基地属于又政策限制,所以宅基地在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一户一宅原则】 现在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如果多出的宅基地,那么不仅不受国家保护,同时也不受国家认可,要想翻新没有证件的宅基地,现在是比较难的,所以一户一宅措施出台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 村集体收回土地不仅可以盘活土地,同时也能让农村建设更为的规范,同时也少了很多纠纷,以前的农村经常因为拆基地的问题大打出手,现在政策实行,这种问题就迎刃而解,要想争夺宅基地,首先要确定自己名下时候还有宅基地,这无疑可以让农村更为的和谐发展。 孤寡老人的土地和山头的归属问题,是非常有争议的,按照规定,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可以暂由亲属或合伙人代管,等到了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将土地交还村集体,也可以继续承包,这一点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所以当亲属病逝之后,且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下,亲属的土地或者山头,是可以去争取一下的,但是最大的可能是判给亲属的合伙人,在没有合伙人的情况下,拿到土地的使用权是最大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土地如何盘活才是最重要的,这关系到农村的长久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