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满足农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基础资料。随着国家对一户一宅政策的深入推行,宅基地的审批标准越来越严格。 如今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土地确权的工作。目前,一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而另外有些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相对比较缓慢。 现在土地确权的工作已经越来越严格了,尤其是在问题诸多的宅基地方面。所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将丧失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1、一户多宅的农户也不允许再次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而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决不允许其再向集体申请宅基地,而且多余的宅基地将会有偿使用或者被集体收回。 土地确权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只能依据相关要求对其中一块儿宅基地进行登记、确权、发证,多余的宅基地将会有偿使用或者被集体收回。 所以,在土地确权之后,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民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决不允许其再向集体申请宅基地。退一步讲,即便是申请了,也得不到审批。 根据2011年多部门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意见》,此类农民在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基础上,如果是因为继承房屋而占用农村宅基地的,还是可以按照规定登记颁发权利证书。 2、进城落户的农民不能够申请新的宅基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将户籍转成了城镇户口,但是农村老家的房子还在。对于这类房子将予以回收,而且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对象为当地户籍的农民,既然他们已经农转非,那就不能够申请农村宅基地。 许多农民已经不再是“农民”了,他们长期生活在城市,也已经在城市安了家,落了户,一年中回农村老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如果他们拥有宅基地,那就起不到更高的价值,反而还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对于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村人”而言,便不可再集体申请宅基地。 3、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违规使用宅基地者也不可再申请宅基地。目前,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是紧缺的,由于未能申请到宅基地,很多新分户的年轻人大多还和父母居住在一起,以至于给生活带来不方便。 然而,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甚至是利用宅基地违规建设工厂厂房的现象在农村却时有发生。依据土地管理办法,对于严重浪费宅基地资源或者违规使用宅基地的农户或相关责任人,将不再准许其申请宅基地。 4、将宅基地房屋出售或者转手,不能够再次申请宅基地。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土地的管理会很严格。 自己家本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将宅基地出售了,经过有关部门核实后,此种情况也将不再参与最新的宅基地重新分配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虽然目前而言,农村流转宅基地的现象十分常见,但是相关规定明确表示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如果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而造成没有宅基地的,是不能够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