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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农民的核心问题!事关农村宅基地,农民伯伯应该知道这些
www.tudizy.com 来源:今日头条 时间:2019-11-29 11:15:56

  就农村的老百姓而言,宅基地是非常重要的。从小就在农村生活的人都知道,在农村倘若没有一块宅基地,生活起来会十分的不便利。对于宅基地一事,国家不仅给予了重视,而且也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不论是农业农村部制定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使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加强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还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及都在尽可能的使农民朋友的利益受到保障。

  虽然对于宅基地一事,国家已经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对宅基地不了解的农民朋友仍有很多,经常有当事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来对一些与宅基地有关的问题进行咨询,特别是当宅基地与征收拆迁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接下来凯诺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列举几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01

  宅基地标准

  按照新《土地管理法》中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需要遵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的规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一定要严格。农民朋友们在申请宅基地时,要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在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需要需要遵循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与实际结合,把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和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制定出来。

  例如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省依照法律实行一户村民一处宅基地的制度。人均耕地没有到达1000平方米的山区县(市)或者平原,每处宅基地的面积要低于200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可达到一千平方米甚至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山区县(市区)或者平原,每处宅基地的面积要低于233平方米(三)坝上地区的居民,每处宅基地的面积需要低于467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能够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对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进行规定。

  根据《河南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农村,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需要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和城镇郊区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村民的宅基地面积需要低于134平方米;(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村民的宅基地面积要低于167平方米;(三)在丘陵区、山区居住的村民,宅基地面积需要低于200平方米,对耕地进行占用的适用本款(一)、(二)项的规定。

  从文章上述的内容中我们能够看出,农村宅基地的面积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不是农民朋友们想拥有多少就能够拥有多少的。另外还要对大家进行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说那块宅基地是你家的,这块宅基地是我家的....但其实这些话是不正确的。在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一种是国家所有制的土地,私人拥有土地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农民朋友们只能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02

  能不能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继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是不能够继承的。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能够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按照《继承法》中的第三条规定,房屋可以作为法定遗产进行处理,是能够继承的;在对房屋进行继承时,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且按照《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房屋取得的宅基地进行继承时,可以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定”。那么也就是说,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对宅基地上的所建房屋进行继承之后会导致其继承宅基地。

  03

  一户多宅违反法律吗?

  在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十分常见,我们不能直接就断定一户多宅是违反法律的。虽然法律规定了只能是“一户一宅”,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或是合法取得多块宅基地的既成事实是存在的。

  例如,倘若你在本村拥有了一处房子,但是又对另一处房子进行了继承,一户多宅的情况就形成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能够进行确权登记的。日后倘若遇到拆迁,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并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要与实际相结合,依照法律对“一户多宅”的问题进行处理:

  与当地分户建房条件相符合没有分户,但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就另行建房且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与相关规划相符合,通过本农村集体同意并且对公告没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在对有关用地手续进行补办之后,依照法律进行确权登记;没有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遵循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依照法律根据实际的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04

  当遇到拆迁的状况时,宅基地能不能得到补偿?

  现如今,在农村遇到拆迁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对于拆迁许多农民朋友们可能会有疑问,既然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那么在遇到拆迁的状况时,还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在农村遇到拆迁的状况时,征收方往往会以没有所有权就没有宅基地的补偿为由,把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压低。但是就农村征地拆迁的问题而言,被征收人可以得到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中土地的补偿费需要给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人,也就是指村集体。

  不过在对征地补偿进行分配时,需要由村民通过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并且需要接受村民的监督。

  05

  村委会能对宅基地上的闲置房进行强制拆除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需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选举/。从这些规定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村委会并不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当然村委会也不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而且,只要财产是合法的,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谁也不能以闲置为由将房子强制拆除。倘若村委会在没有经过考虑的情况下,就对被征收村民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那么村委会将面临着承担赔偿及行政侵权责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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