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结束,过去土地管理混乱的状况将荡然无存,而农村在开展了土地确权后,农村人对自己的房屋拥有了所有权,这让许多农村人朋友们十分高兴。土地确权发放了房产证,意味着之后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自建房,无论是买卖交易还是流转都可以合法化。可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许多人不清楚是否可以买卖交易。 据获知,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或个人作为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以农村宅基地为基础建房自用,或者将该农村宅基地出售从而获得出售农村宅基地的利益,在宅基地买卖过程中一般存在以下几方面需要交易双方知晓。 第一,相对于卖家而言,卖家将自身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出售以后,他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政策是为了确保村民“户有所居”的基本权利,是一种福利性政策,依照一户一宅的标准分配给村民。 第二,卖家卖出宅基地,他必须是该块宅基地的合理合法使用权人,如果他并不是宅基地的合理合法使用权人,则构成无权处分,在此情况下给买家和宅基地的合理合法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该出售人就需要承担赔偿。 第三,农村宅基地买卖双方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即形成法律效力,农村宅基地原使用者应将宅基地证交由买家,并且交易双方应持房产证和身份证件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从买家的主体资格而言,买家必须是村集体的村民,户籍在村集体内,倘若买家不属于村集体的村民,则不具有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资质,在这样的情况下买家与卖方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失效。卖方可基于买家无资格购买来要求买家返还农村宅基地。 第五,买家与卖家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买合同款,否则的话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买家购买农村宅基地后,即拥有了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村集体房屋拆迁补偿时,即获得相关房屋拆迁补偿利益。 最后,小编温馨提醒大家,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关键隐患存在于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方面,所以,买家在购买农村宅基地时要明确知晓卖家是否有权利出售。如果买家非村集体村民,尽量不要冒险购买农村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