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政不属“救市”,尚需完善
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
扬州对于购买普通成品房进行奖励的措施,不应指责。
目前我国继续实施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目的是遏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挤资产泡沫,既可以让更多的居民买得起房,又可以消除国民经济的隐患。扬州刚刚出台的奖励政策,是鼓励成品房供应与消费,没有触及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底线,不属于“救市”。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主要供应毛坯房,放几年都没有关系,特别有利于炒房。
在全国两会上,我多次建议:为了遏制投机性炒房,我国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应配建装修的成品房,并且逐步增加,最终全部供应成品房。因为装修的成品房可以“拎包入住”,适宜自住或者出租。
供应成品房,有利于投机性炒房变成投资性租房,有利于培育租赁市场。发达国家也只有45%~60%左右的居民有自住产权房。我国在产权房以外增加20%的保障房,还解决不了“居者有其屋”的问题,建立“产权房、保障房、租赁房”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与消费体系,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扬州决定加快推进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我是支持的。这个目标与我的政策主张一致。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成品房供应,对于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的意义,也值得肯定。
扬州对于购买成品住房的奖励力度并不大,更多的是引导与象征意义。从鼓励居民住房消费的角度看,政府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可以促进城市居民首套房刚性需求的消费,也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满足。
同时,扬州的政策还不完善。差别性奖励不同面积的普通商品住房是合理的,但在一线城市实施“限购”政策的阶段,二线城市政府部门更应该奖励首套自住房与改善性住房的消费需求。另外,必须防止开发商在购房升温后提高房价,配合国家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宏观调控措施。
扬州奖励普通成品房消费的政策,近期不会引起省内其他同类型城市甚至其他省市的广泛效仿。目前,存量房数量较大、有些开发商资金链日趋紧张甚至面临断裂,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个普遍问题。因此,开发商地方政府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尽快消化现房、“以价换量”、促进房市升温,而不是增加成品房供应的问题。以后效仿者会多起来,有利于转变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是好事。
2010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布以来,29个城市楼市政策微调,25个城市获得通过。
调
调整首套房贷利率恢复基准利率,利率优惠9折、8.5折。
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杭州、昆明、济南、南京、成都、哈尔滨、南昌、深圳、中山、东莞、苏州等。
免
免或减征购房契税或退税。
如马鞍山、武汉、北京、芜湖、扬州。
变
改变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如天津、增城、中山、上海、南昌。
提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如合肥、吉林、南京、常州等。
户
重启购房入户政策。
如从化、长春。
补
补贴首次置业。
如青岛、重庆、杭州、芜湖。
放
放松限购条件。
如佛山、重庆、成都、上海。
绑
土地松绑。
如北京、广州、杭州、成都、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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