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被“理财”
大吕村距邢台市区10公里左右,1200口人,拥有土地近2000亩,原隶属于邢台县祝村镇管辖,去年10月份与整个祝村镇一道划入邢台开发区,2012年2月交接完毕,征地工作也随即开始。关于征地问题,记者曾三赴大吕村暗访调查。
据村民介绍,为对应开发区征地,村两委专门成立“征地小组”,从村民代表中抽出3人,党员中抽出3人,占地大户中又抽出几个人,总共10人左右。“这是村支书、主任的高明之举,向领导讨价还价时,可以说是征地小组的意见,有征地小组作缓冲,领导、村民两边不得罪。”
在并入开发区之前,大吕村征地已有先例,村民得到的补偿是每亩11万元,“开发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怎么也不会低于这个标准”,“征地小组”成员信心满满地每天到村委会上班,“参征议征”。
然而,出乎村民意料的是,最终他们等来的却是统一“被理财”。
2012年11月26日夜,在大吕村一位村民家中,几名“征地小组”成员交给法治周末记者一张《开发区征地补偿明白纸》和几份《土地流转补偿协议》,他们向记者介绍了大吕村的征地始末。
“明白纸”是一张双面印满字的红纸,没有落款,没有时间,更没有印章,大致意思是:土地补偿费交由开发区失地农民理财中心统一理财,每年开发区向村集体拨付每亩土地收益款2500元,其中村留400元,2100元用于补偿失地农民,按征地面积的15%给村里留出集体发展用地,不会让失地农民生活水平降低,有各种社会保障和就业机会等。
“明白纸”宣讲的都是开发区征地办法,也叫“土地新政”,开始几天,“征地小组”被组织起来学习“土地新政”,但小组成员无法理解,提出要到省国土管理部门咨询。
“征地小组”一名成员回忆说:“镇长不放心,陪我们一起到了河北省国土资源局,接待人员看了‘明白纸’后,说这是什么东西,连个落款都不敢写,给你们一本土地管理法,回去学学吧。”
根据土地管理法,大吕村征地每亩的补偿标准是6.6万元,补偿款应当一次性到位。但当时镇有关领导表示,开发区会按照这个标准将土地补偿款转到村集体,完善一下征地手续,村委会必须将款再转回开发区,由失地农民理财中心统一理财。
为此,村民“征地小组”与开发区征地官员发生了“对抗”。官方称担心失地农民把钱花掉或投资赔本,将来生活无着落。小组成员说:“我们的钱凭什么让你们打理?如果生病住院急需钱救命,你们把持着不给,死了人谁负责?”
两边谈不拢,开发区便组织工程队,强行进场施工;村民自发约定,只要“二踢脚”一响,就赶赴现场阻止施工。
“4月28日那天闹得最激烈,村委会怕发生恶性群体事件,就以村两委名义写材料向开发区和邢台市领导反映,要求依法征地。”“征地小组”成员黄占祥(化名)对记者说,随后开发区改变了策略,把村委会的账调上去,以找经济问题相要挟,从此村干部不敢作声;开发区又组织了三四十人的队伍,下到村里逐户做工作,搞各个击破,从此村民“征地小组”的使命便宣告终结。
“征地人员采取的方式无非软磨硬泡和株连威胁。”黄占祥摇头叹息道,“三四个人,天天中午晚上在家等着你,还托关系找熟人讲情,不胜其烦,我只好在他们写好的《土地流转补偿协议》上签了字。”
村民“征地小组”成员刘运通(化名)表示,除了上门软磨硬泡,还被叫去谈话,“签了吧,不签没好处,你们家有人在政府部门上班,要不让他下岗?”刘运通无奈之下签了字,因为他亲眼看到一位在邢台市某局任领导的本村人被离岗,他自己没有地,还要回村里做亲属的工作。
刘运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那时候闹得人心惶惶,村民不敢扎堆,两三个人路上相遇,刚没聊几句家常,就会被认为议论“新政”、破坏征地,受到征地干部的斥责。
法治周末记者看到,《土地流转补偿协议》的甲方为大吕村村委会,乙方为失地农民,协议“约定”自2012年起,按每年每亩2100元标准(粮食双千斤收益)补偿乙方,根据市场粮食价格,3年一调整,调高不调低,协议签字盖章即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使用,对无理取闹影响施工或造成损失者,要作出相应处罚。
在协议最下方签字盖章处,有镇政府和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印章,是作为见证方还是共同甲方?不得而知。
“听说开发区财政早就空了,土地补偿能给几年不确定,转为市民,却没有市民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还是要依靠土地,我们希望开发区给村里留存15%土地的诺言能够兑现,大家还可以建些店铺,用于养家糊口。”大吕村“征地小组”成员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