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之盟”后患
对于上述现象,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焦必方在分析时指出,我国过去30年的城市化路径是建立在低成本土地基础上的一种粗放性扩张。
他认为,城镇化最重要的载体是土地,而这种低成本粗放扩张是以损害农民权益为代价的。农民交付出土地,却没有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政策在制定或执行过程中,恰恰忽视了农民在土地流转时的权益分配,这助长了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些不和谐因素的抬头。
不仅如此,此前业内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忧虑:土地是农民积累原始资金最快捷的方式,虽然农民拥有了土地流转权,但如果迫于自身经济压力急于兑现,甚至是在不了解市场定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将土地低价转让,其结果将是农民失去最后的保障,沦为无钱、无地、无工作的“三无”农民。
著名评论员李星文此前发文表示,农村土地流转意味着生产资源的再分配,如果遵循自觉自愿原则公平有序地进行,它就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流转的过程中带有强制或者诱骗的性质,夹杂了某些人侵吞别人利益的私心,它也可能荒腔走板。
他担心,对于那些以种地为生、本不想流转土地的农民,有的可能会被强势经济组织逼着签下“城下之盟”。一段时间之后,失去土地而又找不到新的生计,他们就可能成为赤贫的流民。
“开始时,失地的人还不多,但土地流转是个动态的过程,拥有较多土地的人倾向于拥有更多的土地,土地整合的规模越滚越大,失地农民将数量倍增。”李星文说。
分享政策红利
高贺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现在,他们村里的年轻人都不太情愿在家务农,如果流转政策能够不走样地深入基层、落实到农村,很多农民愿意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有农业部官员在分析、解读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时透露,今后,中央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争取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时,中央还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认为,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是明晰土地产权,为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创造基础保障。
有评论指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未来农民可以像市民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份政策红利。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天津、海南、安徽、广西等地发证率达到95%以上。
“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将土地要素与产业资本、农业企业有效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显化土地资产价值。”王世元说。 |